工银安盛人寿金生赢家三代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2014-09-10 13:54: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 日起超过 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与性别在投保单上写明,
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我们规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 生前,我们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扣除退保费用后的个人账户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适用于 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四、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我们可以根据其真实年龄或性别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本合 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一) 按被保险人真实的周岁年龄或性别所需收取的主合同保险费初始费用、风险保费及附加合 同保险费较高的,我们将按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卖出价,通过转出投资单位的形 式从个人账户中收取主合同风险保费及附加合同保险费的累计差额, 同时您需补交主合同保险费初始费用的累计差额。
(二) 按被保险人真实的周岁年龄或性别所需收取的主合同保险费初始费用、风险保费及附加合 同保险费较低的,则所有多收取的费用按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买入价买入投资单位,转入本合同的个人账户。多收取的主合同保险费初始费用、风险保费及附加合同保险 费不退还利息。
第二十三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应当由我们 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合同内容的书面协议。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不接受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变更申请。
第二十四条 地址的变更
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您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我们按本合同 所载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您。
第二十五条 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或其附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其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 式中选择一种:
一、 因履行本合同或其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XX 仲裁委员会 仲裁;
二、 因履行本合同或其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诉。
第五章 名词释义
您(1) :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人。
投资账户(2) :是指我们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投资连结保险专门设立的,资 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您可选择以下投资账户以及公司未来设立的其他 账户:
投资账户一
1. 账户名称:工银安盛人寿进取投资账户
2. 账户特征:激进型投资账户
3. 投资组合规定:
1)本账户可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和流动性资产,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基 金和混合基金,流动性资产包括活期存款、回购、期限在 1 年以内(包括 1 年)的短期国债、短期金融债、短期央行票据和货币市场基金等;
2)本投资账户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投资账户资产总值的 80
%,最高可达 100%;
3)本投资账户投资将遵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投资账户二
1. 投资账户名称:工银安盛人寿卓越投资账户
2. 账户特征:进取平衡型投资账户
3. 投资组合规定:
1) 本账户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银行存款、债券、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2) 本投资账户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投资账户资产总值的30%,最高可达 100%;
3) 本投资账户投资将遵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投资账户三
1. 投资账户名称:工银安盛人寿稳健投资账户
2. 账户特征:稳健平衡型投资账户
3. 投资组合规定:
1) 本账户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银行存款、债券、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2) 本投资账户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投资账户资产总值的 60%;
3) 本投资账户投资于国债及国有商业银行存款的比例不低于本投资账户资 产总值的 20%;
4) 本投资账户投资将遵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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