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乐怡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0 08:19: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申请书并确认被保险人 全残后,将返还本附加合同的已付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 止。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
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确认
全残时未满60周岁;或者,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复效
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后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
确认全残时未满60周岁,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
保险金:
(1)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确认被保险人全残后,将按
照被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提前
给付保险金;
(2)在确认全残满1周年时,若被保险人持续全残,我们将按照被
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提前给付
保险金;
(3)在确认全残满2周年时,若被保险人持续全残,我们将按照被
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70%向被保险
人提前给付保险金。
每次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变更为当次提
前给付前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去当次提前给付金额后的余额。若累计
提前给付金额已达全残被确认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效力
终止。
2.4责任免除
2.4.1身故保险金责任免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
除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 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 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 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 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2.4.2 全残保障责任免除 上述2.4.1责任免除事项同样适用于全残保障责任免除,同时因下列
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也不承担全残保障相应的保 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残;
(2)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3)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4)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 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 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 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 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 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 跳;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金的申请
3.1.1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 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3.1.2 全残豁免保险费和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全残提前给付保险
(1)保险合同金的申请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二级或以上医院或者由法定机关出具的与全残有关的证明 或资料,或者其他我们认可的全残证明或资料;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3.1.3 持续全残证明 被保险人因全残开始提前给付保险金或豁免支付保险费后,我们仍有权每年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持续全残证明或进行体检。若被保险人不能提供其持续全残证明且经体检证实不符合我们约定的全残 定义,我们有权停止全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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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上申请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 充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3.2 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