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友邦贷款加惠团体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4 14:05: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贷款加惠团体定期寿险怎么样?

  友邦贷款加惠团体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为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对应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对应的身故保险金额等于该被保险人身故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向其身故保险金第一受益人全额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对应的身故保险金额大于该被保险人身故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尚未还清的该贷款余款先向其身故保险金第一受益人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后,再向其健在的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给付对应的剩余保险金额,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全残,则本公司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所对应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对应的全残保险金额等于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向其全残保险金第一受益人全额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对应的全残保险金额大于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尚未还清的该贷款余款先向其全残保险金第一受益人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后,再向其健在的全残保险金第二受益人给付对应的剩余保险金额,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友邦贷款加惠团体定期寿险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所附的投保单和其他投保文件以及被保险人的加入申请表(如有)(正本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新增/资料变更申请书、终止/转移申请书(如有)、批注及其他本公司与投保人(释义一)的约定书均为《友邦贷款加惠团体定期寿险》(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为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对应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对应的身故保险金额等于该被保险人身故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向其身故保险金第一受益人全额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对应的身故保险金额大于该被保险人身故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尚未还清的该贷款余款先向其身故保险金第一受益人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后,再向其健在的身故保险金第二受益人给付对应的剩余保险金额,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条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全残(释义二),则���公司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释义三)所对应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对应的全残保险金额等于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向其全残保险金第一受益人全额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对应的全残保险金额大于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尚未还清的该贷款余款先向其全残保险金第一受益人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后,再向其健在的全残保险金第二受益人给付对应的剩余保险金额,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四);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