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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信贷无忧借款人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3 10:04: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或者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

  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保单年度

  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见 9.7);

  (4)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9.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9.9),或者驾驶无 有效行驶证(见 9.10)的机动车(见 9.11);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保险金受益 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见 9.12)。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 止时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含向被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者多人为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 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若您或者被保险人指定向被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身故保险金第一受益人,向 被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的受益额度为本合同对应贷款合同在申请保险金时被保 险人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总额,其受益额度以保险金额为限。若身故保险金大于向被 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的受益额度,我们将向其他自然人受益人给付剩余身故保

  险金。

  若您或者被保险人指定向被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身故保险金第一受益人,当 被保险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和总额时,向被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的受益额度为 零。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身故 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 额,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 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 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 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高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