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人寿终身寿险(分红型,2011)
2014-08-27 10:35: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是指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全残,并且经过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确认,我们将按当时有 效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是指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经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 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该疾病患者平均存活期不超过12个月,被保险人本人可向我们申领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只能申领一次。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最高为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我们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本合同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及其他各项给付均相应减少,其中减少比 例为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所占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保险费豁免
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在我们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后,我们将豁免您其后应交的本合同的保 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终身寿险(分红型,2011)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
阅 读 指 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您有权在签收保险合同后 10日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第十二条 您指定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利益。..。..。..。..。..。..。..。..。.第二十条 您有权申请保险单贷款。..。..。..。..。..。..。..。..。..。..。..。..。..。..。..。..。.第二十五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做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四、九、十二、十三
十四、二十、二十一条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第十二条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八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三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第四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二十九条
第一部分 共同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三条 受益人
第四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五条 保险金申请 第六条 保险金给付 第七条 诉讼时效 第八条 保险费的支付 第九条 宽限期
第十条 效力恢复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十三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十四条 年龄及性别错误
第十五条 地址变更
目 录
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 第二部分 特殊条款 第十九条 承保范围 第二十条 保险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责任免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期间 第二十三条 保险单红利 第二十四条 年金选择权 第二十五条 保单贷款
第二十六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第二十七条 减额交清 第二十八条 保单欠款的结清 第三部分释义条款
第二十九条 释义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部分 共同条款
1.1 本《终身寿险(分红型,2011)》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现金价值表与减额交清保险基本保额 表、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2.1 投保人(以下简称“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2.2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后,自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单生效日(见释义)的 24时起承 担保险责任。保险单周年日(见释义)、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保险单生效日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