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中宏优娴女性终身保障计划怎么样?

2014-09-10 13:48: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经由医生诊断,并得到“本公司”医生认同的胰腺炎,反复发作超过三 次以上并导致胰腺功能不足、胰腺钙化及愛肿。 00〕主动脉外科手术

  是指主幼脉疾病确实接受切除和置换的开心手术,以矫正胸主动脉和腹 主动脉的病变,但不包括主动脉分支。 爱滋病:是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简称。

  爱滋病病毒:是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的簡称。后天性免疫力缺之综 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 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6丨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覌情况。

  附加现金利益给付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简称本附约〕是基本保险合同(简称主契约〕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主契约的条款适用于本附约,若主契约与本附约的条款互有沖突,则以本附约

  为准。

  本附约的保险费及保险利益将被并入主契约的保险费及现金价值表内,成为主 契约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约的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每三年依照“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的 “现金利益給付金额”给付予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由于本附约为主契约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所以本附约的保险责任的开始等同 于主契约。

  第四条 如实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责 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 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约,并对于 本附约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 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约;对保险事坆的发生有严重影响 的’本附约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 未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附约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六条:保险金的申请。

  本合同约定的领取日,由被倮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 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现金利益:

  一、 保险合同或其他凭证;

  二、 在首次领取时,提供最近一期保险费的收据;

  三、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第七条 被保险人身故通知

  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或申请人应于下一个现金利益领取日前通知“本公 司”。如未通知,致使“本公司”多支付保险金的,“本公司”有权要求现金利益领取人 退还因此而多支付的现金利益及“利息’’。

  第八条欠款的扣除

  “本公司”在计算、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时,若本合同有欠繳 保险费(包括自动垫徼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贷款及“贷款利息”,则“本公 司”应先扣除上述款项后计算、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

  第九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 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附约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讹地址发送有关通

  知。

  第十条 附加保险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附约的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附约的有关 内容。变更本附约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 批单,或者曲投保人或“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在本附约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 的,可依达成的合法有效的仲我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时,可��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附约终止

  本附约的保障会在下列任何一个较早日期自动终止:

  一、 基本保险合同终止、退保、失效或转为“减额繳清保险”;

  二、 被保险人年满一百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附加新生儿贺金利益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