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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09:42: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20周岁以上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流产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保胎失败导致流产、引产,本公司给付流产引产保险金额全数;

  二、怀孕九个月(含九个月)以上的被保险人在分娩住院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额全数;

  三、附带被保险人出生后身故的,本公司给付婴儿身故保险金额全数;

  四、附带被保险人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鉴定属于先天性疾病需要治疗,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医疗保险金,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期间届满附带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九十日为限。

  五、附带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鉴定,其残疾程度达到《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第一级残疾等级的,本公司给付残疾保险金额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