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乐安福女性母爱疾病保险
2014-11-21 10:41: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病是指出现第 8,9,10 条约定的疾病前兆或异常身体状况,该疾病前兆 或异常身体状况按常识足以引起或应当引起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 注意并寻求检查、诊断、治疗或护理。
11.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
咽能力完全丧失 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 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 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11.3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 180 天后,仍无法通过
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11.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
患艾滋病 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
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
为患艾滋病。
11.5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
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11.6 先天性畸形、变形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 或染色体异常 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确定。
11.7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
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 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11.8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活动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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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11.9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
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11.10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 心功能状态分级Ⅳ级是指被保险人不能无症状地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 会心功能状态分级 也会出现心力衰竭或心绞痛的症状,任何体力活动都会加重病情。
IV级
11.11 被保新生儿 本附加合同所称的被保新生儿指已生存 30 天以上且未满一周岁的婴儿,但 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对象所生育的新生儿。
12 特别说明
(1)本附加合同第 8 条 8.1 至 8.25 款(除特别声明)使用了中国保险行业 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保协寿【2007】9 号)的疾病 名称和疾病定义。
(2)本附加合同第 11 条 11.2 至 11.9 款使用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 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保协寿【2007】9 号)的术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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