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农保水稻种植保险
2015-01-12 12:53: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元农保水稻种植保险
产品特色: 对因为暴雨、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原因造成水稻的损失提供保障。
保障期限: 1年以下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的标的
投保须知保险标的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种植的水稻,均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
(一)水稻种植符合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
(二)播种的品种符合农业部门的规定;
(三)生长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符合上述条件的水稻全部投保。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自保险水稻插秧活棵返青之日起(直播稻从播种出齐苗后起),至成熟止。具体起止日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民间冲突、罢工、骚乱或暴动;
(二)被保险人未经当地农业技术部门许可,盲目引进新品种,采用不成熟的新技术或管理措施失误(含误用农药);
(三)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其家属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已种植的水稻或改种其它作物;
(六)种子质量问题或违反技术要求应用;
(七)肥料、农药等质量问题或违反技术要求应用;
(八)牲畜啃食、动力机械碾压;
(九)遭受霉变、腐烂、污染损失的;
(十)发生被盗、被抢损失的。
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详细条款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水稻种植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批单、投保单及其附件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种植的水稻,均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
(一)水稻种植符合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标准;
(二)播种的品种符合农业部门的规定;
(三)生长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符合上述条件的水稻全部投保。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本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水稻的直接损失,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造成水稻倒伏、茎秆折断、被淹、不能正常成熟或死亡;
(二)由于病虫草鼠害造成水稻的减产或绝产损失。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民间冲突、罢工、骚乱或暴动;
(二)被保险人未经当地农业技术部门许可,盲目引进新品种,采用不成熟的新技术或管理措施失误(含误用农药);
(三)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其家属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已种植的水稻或改种其它作物;
(六)种子质量问题或违反技术要求应用;
(七)肥料、农药等质量问题或违反技术要求应用;
(八)牲畜啃食、动力机械碾压;
(九)遭受霉变、腐烂、污染损失的;
(十)发生被盗、被抢损失的。
第五条 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免赔率
第六条 保险水稻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水稻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七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水稻因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赔偿时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保险人制定的费率计收。
保险期间
第九条 保险期间自保险水稻插秧活棵返青之日起(直播稻从播种出齐苗后起),至成熟止。具体起止日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 保险人按照第十八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二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