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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1-11 09:28: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恒安标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恒安标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周岁至7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旅行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该事故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由于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将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或意外烧烫伤保险金的,我们将从保险金额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烫伤保险金后支付余额。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旅行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该事故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由于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请见附表1)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我们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附表1中所列相应残疾程度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对于残疾程度无法确定的,我们均按照该被保险人在该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就该残疾项目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最终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1所列二项以上(含二项)残疾项目时,我们对其分别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不同残疾项目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的,仅给付最严重一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残疾,若合并其原有的残疾后,其残疾程度加重的,我们按加重的残疾程度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其原有的残疾程度在附表1中所对应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旅行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由于该事故造成的烧伤或烫伤属于三度烧烫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请见附表2)所列烧伤或烫伤情况之一时,我们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附表2中所列相应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导致附表2所列二项以上(含二项)烧烫伤项目时,无论是否同时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们按给付金额最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我们给付各次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我们对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支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及意外烧烫伤保险金的一次或累计给付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该保险期间的保险金额为限,若我们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恒 安 标 准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Heng An Standar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恒安标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 您与我们订立本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内容

  1.1. 保险合同的种类和构成

  您与我们订立的本保险合同为恒安标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所使用的保险条款为恒安标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保险条款”)。

  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投保申请书、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文件共同构成。

  我们在本合同条款第 6 条中对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术语含义以该条中的解释为准,请您注意阅读。

  1.2. 投保条件

  一、投保人

  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投保本保险,但是父母为年龄未满18 周岁的子女投保本保险的,不受此限制。

  二、被保险人

  投保时年龄在1 周岁(含)至70 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员,经我们审核同意,均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若您选择投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行(以下简称“境外旅行”)责任,您必须在被保险人开始境外旅行前投保。

  若您选择投保境内旅行责任,您必须在被保险人离开其现居住城市开始旅行前投保。

  1.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单上载明的时间以保险单签发地时间为准。

  在您完成投保申请并交付保险费,经我们审核同意且签发保险单时本合同成立。本合同自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开始生效。

  1.4.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

若您选择中国境外旅行保险,在保险期间内,我们对被保险人每次境外旅行所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