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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福佑专家境外旅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11 11:01:2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健康福佑专家境外旅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人保健康福佑专家境外旅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表中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将按自事故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一中一项以上伤残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伤残保险金之和;若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如合并前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达到附表一中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等级的,本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对应于附表一所列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以上伤残鉴定须由在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或其它合法的鉴定机构进行。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总和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佑专家境外旅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1.1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经被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1.2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伤残程度之一��,本公司按表中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将按自事故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一中一项以上伤残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伤残保险金之和;若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如合并前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达到附表一中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等级的,本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对应于附表一所列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以上伤残鉴定须由在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或其它合法的鉴定机构进行。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总和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1.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流产、分娩;

  3) 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行为所致事故;

  4)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吸入或注射药物;

  5)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摔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职业活动;

  6)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2合同效力

  2.1合同成立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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