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09 13:53: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住院治疗,至 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至住 院结束,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 30 日止。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的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以该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障保 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障保险金
可选保障(遗体处
理费用保险金)
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致身故,本 公司就其实际支付的合理遗体处理费用给付遗体处理费用保险金,本公司 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的遗体处理费 用保险金给付责任以该被保险人的遗体处理保险金额为限。
2.6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11)项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基本
保障各项保险金和遗体处理费用保险金(如有)的责任,因下列第(1)-(13)
项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如有)的
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
除外;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
动车;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
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未按旅行社统一安排进行活动的期间;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任何以治疗为目的的旅游;
(13)被保险人矫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
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配镜、假牙等)、康复治疗、物理治疗、
心理咨询或治疗。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且未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本
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1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且未发生过保险金给付
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 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 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 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 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烧烫伤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受益 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
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身故保险金申请或 受益人须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