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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矿业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11 09:19: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矿业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太平洋矿业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矿区现场工作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根据投保人的选择负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基本保障: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井下作业时因意外伤害事故失踪,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满30日的,按意外伤害身故处理,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发现被保险人仍生存的,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后30日内向本公司退还身故保险金。

  二、可选保障: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残疾的,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本公司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合同列明的被保险人在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往返矿区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也根据投保人的选择和相应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四、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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