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新华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02 12:31: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1.5 投保人解 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 险

  1.本合同生效后,如被保险人未参加投保人安排的旅游活动,您可以要求解除 本合同。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2.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 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详见释义)。您解除合同 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1.6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2.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

3.本合同因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

  v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1.本合同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旅行社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起 至旅游活动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如被保险人停止参加投保人安排 的旅游活动,离开该次旅游活动的路线、景点或城市,本公司自该被保险人停止参加 投保人安排的旅游活动时起对该被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本合同保险期间最长为30天。

  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详见释义)导致残疾或身故

  的,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3.1 意 外伤害残 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附《新华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下列公 式计算并给付残疾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 180日的情 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按上述公式计算并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 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残 疾保险金。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达到本合同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2.3.2 意 外伤害身 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 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被保险人已领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按 本合同保险金额扣减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4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形之一残疾或身故的,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5.被保险人酒后驾(详见释义)无合法有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

  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

  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详见释义);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情形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其他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

  现金价值。

  w 您的权利与义务

  3.1 保险费的 交纳

  本合同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x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4.1 保险金受 益人的指 定和变更

  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

  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 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 保险单上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