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OTADD
2014-09-02 10:32: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我们或我们授权的境外救援机构。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我们或我们授权的境外救援机构,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果有关证明资料不完整,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1、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事故发生当地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部门出具、经本公司授权的境外救援机构认可并经被保险人国家驻当地使领馆确认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事故发生当次的出入境手续;
8、本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9、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及继承份额的相关权利文件。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果有关证明资料不完整,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1、给付申请书;
2、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鉴定诊断证明;
5、本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若受益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被委托人还应提供受益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保险金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保险人到本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或其他必要的检验,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如果被保险人拒绝检查、检验或检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或附加合同关于保险事故的约定,本公司有权不给付保险金。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将在作出核定后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意外事故失踪,则本公司以法院宣告死亡日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的三十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保险金。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合同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所有保险金给付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十三条 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作前述通知时,本公司按投保单所载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通知,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一切产生于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或与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中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中国法律予以解释。但是,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对被保险人所进行的任何救助均取决并服从于当地的法律、法规,而且不得超出被保险人被救援时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