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款)
2014-08-29 10:10: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7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
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 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 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 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 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7.2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 我们不接受变更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申请。
更
7.3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 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7.4 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
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 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 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7.5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争议处理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 险单签发地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8 释义
8.1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
零周岁,每经过1年增加1岁,不足1年的不计。
8.2 境外 指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但前往中国的台湾地区、香港或者澳门特别
行政区的,也按“境外旅行”处理。
8.3 有效身份证件 指依据法律规定,由有权机构制作颁发的证明身份的证件、文件等,如: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
8.4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
到的伤害。
8.5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8.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驾驶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 路线学习驾车。
8.7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8.8 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
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8.9 医院 指具备由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立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妇幼保健院、住院床位 在100张及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精神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 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和疗养院。 (2)我们认可的、为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全日24小时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医疗机构。
8.10 精神疾病 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归属于精神和行为障碍(编码F00至F99)
的疾病,或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DM-3)诊断 的精神疾病。
8.11 医师 指在医院内行医并拥有处方权的医师,亦指在被保险人接受诊断、医疗、
处方或手术的地区内合法注册且有行医资格的医师。不包括投保人、被
保险人本人及其近亲属。
8.12 未满期净保费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未 满 期 净 保 险 费 = 最 后 一 期 已 付该保险费所保障的已经过天数 保险费´(1 - 35%)´ç1-÷,经过天数不足该保险费所保障的天数÷一天的按一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