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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2014-11-17 10:56: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u 您应按时支付保险费……………………………………………………………………………5.1

  u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中止……………………………………………5.2、5.3、6.2、7.1

  u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

  u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终止………………………………………………………………9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12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4司法鉴定7.1效力中止

  1.1合同构成3.5保险金给付7.2效力恢复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6失踪处理8 合同解除

  1.3投保年龄3.7 诉讼时效9 合同效力的终止

  1.4合同的签收4保单红利10 如实告知

  1.5犹豫期4.1保单红利的确定10.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提供的保障4.2保单红利的领取10.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1基本保险金额5保险费的支付11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2保险期间5.1保险费的支付11.1年龄错误

  2.3保险责任5.2宽限期11.2未还款项

  2.4责任免除5.3保险费自动垫交11.3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3 保险金的申请6现金价值权益11.4合同内容变更

  3.1受益人6.1现金价值11.5地址变更

  3.2保险事故通知6.2保单贷款11.6争议处理

  3.3保险金的申请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2 释义

  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A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中意年年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

  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效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

  该日期计算。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

  保险责任。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费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 如下: (1)若您选择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出生满 30 天至 60 周岁; (2)若您选择的支付期限为 3 年或 5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出生满 30 天至 55 周岁;

  (3)若您选择的支付期限为 10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 满 30 天至 50 周岁; (4)若您选择的支付期限为 20 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 满 30 天至 45 周岁;

  (5)若您选择的支付期限为至 59 周岁,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至 55 周岁;

  1.4 合同的签收 在您收到本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

  1.5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

  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 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 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 证件。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 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1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满99周岁后

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止,并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