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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大东方百年递增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17 10:38: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完全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本合同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依法指定受益���。

  7.1.3. 生存保险金及养老保险金受益人

  本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及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依法指定受益 人。

  7.2.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必须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们。否则,您或者受益人应承担

  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察、检验等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见释义13.5)导致的延迟

  除外。

  7.3. 保险金申请

  7.3.1.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凭下列证明、资料申请身故保险金:

  1. 保险合同原件;

  2. 理赔申请书;

  3.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 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被保险人宣告死亡, 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 意外事故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6.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 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的证明材料。

  7.3.2.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受益人凭下列证明、资料申请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1. 保险合同原件;

  2. 理赔申请书;

  3.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 法医鉴定书或医学鉴定诊断书;

  5. 意外事故需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6. 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的证明材料;

  7.3.3. 生存保险金及养老保险金的申请 生存保险金及养老保险金受益人凭下列证明、资料申请生存保险金及养老保险金:

  1.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

  2. 保险合同原件;

  3. 生存保险金及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生存证明。

  若委托他人办理以上保险金的申请,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文件原件。

  7.4. 保险金诉讼时效 权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算。

  7.5.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所有陒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

  的事故,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 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我们不予给付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被证明尚生存的,之前领取保险金的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我们已支付的保险金。

  8. 现金价值权益

  8.1. 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见释义13.6)会在保险单上载明。您可以向我们咨询保单年 度内的现金价值。

  8.2. 保险费自动垫交

  如果您在保险费宽限期结束后仍未交纳到期应交保险费,并且在投保时或宽限期满前没有书 面声明反对保险费自动垫交,则在宽限期届满时我们将用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扣除 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息、以前已垫交的保费及利息后的余额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使本合 同持续有效。 如果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扣除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息、以前已垫交的保费及利息后 的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合同效力即告中止,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 责任,您也停止享有红利分配权益。

  8.3.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凭保单向我们申请贷款。

  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的百分之八十。

  贷款期限:每次贷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贷款利率:保单贷款利率按照本条款约定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协议中载明。 贷款利息计算:在贷款期限内,按照本条款约定利率以单利计算利息。

  贷款偿还: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如果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 的贷款本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按照本条款约定利率计息。

  当未还保单贷款本息和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总金额与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陒等时,本 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9. 未还款项 如果本合同有未偿清的保单贷款本息、欠交保险费及利息,我们在向您给付各项保险金、保

  单红利、返还退保金和保险费时,将先扣除这些未还款项。

  10. 合同效力的变动

  10.1. 合同的变更

  10.1.1.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和我们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我们将在原保险单或其

  他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10.1.2. 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您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