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员工福利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0-31 09:17: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华员工福利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养老金
2.3.1 养 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的约定领取日,本公司按被保险人选定的领取方式 给付养老年金:
1.一次性领取 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或留存账户价值)一次 性给付养老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或留存账户),本公司对该 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按年或按月领取 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确定的比例,将该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或留存账户价值)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领或月领养老年金,领取标准将在领取 凭证上载明。被保险人可以选择的领取方式包括:含 10 年固定领取的平准年领、含 10 年固定领取的平准月领、含 10 年固定领取的递增月领,具体内容参见本合同附 表。对于选择部分转换的, 本公司将剩余的个人账户价值(或留存账户价值)一次 性给付给被保险人。转换后,本公司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或留存账户)。 被保险人因提前退休需要提前领取时,本公司按其提前退休时该被保险人的 个人账户价值(或留存账户价值)及其选择的领取方式转换为养老年金并给付, 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或留存账户)。 从约定领取日或提前领取日开始,被保险人不再参与红利分配。
2.3.2 身 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的约定领取日之前身故,本公司按申请时该被保险人的 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部分以及个人账户中单位交费部分中已归属该被保险人名下 的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单位交费部分中未归属该被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价值 由投保人决定其归属,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 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身故时其个人账户已按本合同约定转为留存账户的,本公司按申 请时留存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留存账户,本公司对 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3.3 身 体全残保 险金
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的约定领取日之前身体全残(详见释义),本公司按申 请时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部分以及个人账户中单位交费部分中已归 属该被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价值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单位交费部分中未归属该被 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价值由投保人决定其归属,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身体全残时其个人账户已按本合同约定转为留存账户的,本公司 按申请时留存账户价值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留存账户, 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综合 A 款团体医疗保险条款(2009 年 9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u 保险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 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被保险人人名清单、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声明、 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加盖本公司公章(详见释义)的书面协议构成。
除上述文件之外的其他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承诺均不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对其效力本公司不予认可。
1.2 投保范围 1.投保人范围:已参加当地(详见释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期足额交纳基 本医疗保险费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被保险人范围:身体健康的投保人员工,必须全部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投保人的其他员工也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1.3 合同成立 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 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1.4 合同内容 变更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1.5 投保人解 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1.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 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加盖投保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