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安康连连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0-27 09:03: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受益人或其他权利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5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因为通知延迟导致勘查、检验等费用增加,增加部分应由您、受益人或其他 权利人承担。但因不可抗力(见5.6 条)导致的通知延迟除外。
如果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 等难以确定的,对无法确定的部分,我们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失踪处理 5.7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宣告 之日为准,按本合同与身故有关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取 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您 与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身 体 检 查 与 验 尸
5.8 申请保险金的给付时,我们有权要求被保险人作身体检查或要求解剖验尸或要求
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争议的处理 5.9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依法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 5.10 如我们以特别约定或附加条件承保,我们将在保险合同或批注上载明。
适用币种 5.11 所有保险费的收取及保险金的支付均使用人民币。
6 名词释义
周岁 6.1 指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
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标准年缴保费 6.2 下表为各种缴费方式下的标准年缴保费:
缴费方式标准年缴保费
年缴年缴保费
半年缴半年缴保费*2
季缴季缴保费*4
月缴月缴保费*12
以上所述保费都不包括因被保险人实际情况而加费的部分。
已缴费年期数 6.3 下表为各种缴费方式下的已缴费年期数:
缴费方式已缴费年期数
年缴实际已缴纳保费的次数
半年缴实际已缴纳保费的次数除以 2
季缴实际已缴纳保费的次数除以 4
月缴实际已缴纳保费的次数除以 12
保单周年日6.4本合同的保单周年日以保险合同所载日期为准。
本合同满第一个保单年度时所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为首个保单周年日。
特别红利6.5指本合同期满当时,我们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的红
利。
保险费应缴日 6.6 保险合同周年日在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的最后一 日为对应日。
利息 6.7 保险单借款、垫缴保险费、复效时补缴保险费的利息。该利息均按借款利率计算, 借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0.5%为上限,且以我们在 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的借款利率为准。
未归还款项 6.8 是指您欠缴的保险费、保险单借款、利息或其他未还清款项。
法定身份证明 6.9 指依据法律规定,由有权机构制作颁发的证明身份的证件、文件等,如:居民身
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
不可抗力 6.10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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