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愿望树少儿深造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4 11:20: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愿望树少儿深造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12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 | 2310.00元 | 至17周岁 |
未成年人身故返还0元 身故金5.0万 深造金5.0万 |
至22周岁 |
1岁 | 5900.00元 | 14年 |
深造教育金10.0万 |
至22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 深造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深造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3.2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如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按直至身故时累计应付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1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2.3.3 未成年身故返还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本附加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2)直至身故时累计应付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100%。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中意附加愿望树少儿深造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附加愿望树少儿深造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订立本附加合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附加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12周岁。
1.4 合同的签收
在您收到本附加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附加合同的签收回执。
1.5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之日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2.2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人满22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止,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 深造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深造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3.2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如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