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愿望树少儿深造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4 11:20: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按直至身故时累计应付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1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2.3.3 未成年身故返还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本附加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2)直至身故时累计应付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100%。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金的申请
3.1.1 深造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有��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3.1.2 身故保险金或未成年身故返还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若以上申请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3.2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3 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生之日起计算。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附加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直接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给付;
(3)抵付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付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如果抵付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付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支付期满后,抵付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处理。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您需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则您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在我们收到变更申请书之日起予以变更新的红利领取方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5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