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富贵金鼎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4 08:51: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民生富贵金鼎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28天至64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64岁 | 11220.00元 | 10年 |
意外保险18.0万 |
至88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及以后,遭遇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本公司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前提下,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额外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及以后,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运营的陆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仅包括汽车(包括电车)、火车(包括地铁、城铁、轻轨)、轮船)时,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本公司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前提下,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额外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及以后,以乘客身份持客运航班有效机票乘坐商业运营飞机时,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
本公司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前提下,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倍额外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被保险人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前(不含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的10%作为生存保险金,此后每满两周年的保险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每两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
在本合同被保险人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本合同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生存保险金。
6、祝寿金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未满五十周岁,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55%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六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66%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满五十周岁(含五十周岁)至五十九周岁(含五十九周岁),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六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66%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如本合同生��时被保险人满六十周岁(含六十周岁)至六十四周岁(含六十四周岁),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7、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时,本公司按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8 、提前满期保险金选择权
经投保人申请,本合同可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提前满期,本公司将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提前满期保险金额向提前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提前满期保险金,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