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众鑫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09-26 13:13: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年,也可一次领取十年固定年金未领部分的现值;如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4)算术增额型:被保险人领取算术增额型养老年金,本公司首年按一定标准向被保险人支付养老年金,以后每年年金领取标准按首年领取标准的5%递增。如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年金,直至领满十年,也可一次领取十年固定年金未领部分的现值;如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5)混合型:本公司可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及年金领取标准,将个人账户的账户余额部分转换为定额型、十年固定定额型或算术增额型养老年金,未转换为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在被保险人领取第一笔年金时一并给付。转换为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不得少于本公司规定的标准。
进入养老年金领取期后,被保险人不再参与红利分配。
三。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变更只能于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养老年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领取年金
本合同的开始领取年金年龄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本保险时约定,最低领取年龄的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退休(见10.1)年龄标准的规定。若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则该日为开始领取年金日。领取年金方式分为一次领取、按年领取和按月领取。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从前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作为本合同的领取年金方式。选择一次领取的,领取年龄须高于该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三岁(含)以上。投保人在投保时应选择一种年金领取类型。
3.4 保险金的申请
1、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 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或保险凭证;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10.2);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十年固定年金未领部分现值
受益人申请领取十年固定年金未领部分现值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或保险凭证;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
(4) 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或承认的司法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