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富贵永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19 11:32: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泰富贵永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57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生命末期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3.1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以本合同(不含其他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按年交交费方式无息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或第一级残疾诊断确定日)止所应交保险费的总额(不包含特别承保所加收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前述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两者,我们仅按其中一项保险金的约定给付;若被保险人同时导致一项以上的第一级残疾程度的,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仍以一项为限。
3.2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龄达六十周岁(不含)前,每届满两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自年龄达六十周岁(含)起,如每一个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付生存保险金。
3.3生命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5状态的,我们按诊断确定当时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拾万元为限)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我们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后,本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及其相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6及退保金额等,均相应比例减少。
国泰富贵永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0.04
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是保险合同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 体的文字特别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阅读时尤其注意。为帮助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 请您认真阅读下列【重要提示】,具体内容请以【条款内容】为准。
【重要提示】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犹豫期 …………………………………………………………………………………………… 2.4
您书面签收本保险合同的次日起十日为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您认为本保险不适合您,您可 以撤销本合同,并取回全部已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保障 ………………………………………………………………………‥3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二、生存保险金
三、生命末期保险金
红利分配 …………………………………………………………………………………………… 4
您有权参与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并可选择现金给付或累积生息的红利给付方式。
宽限期 …………………………………………………………………………………………… 7.2
对于续期保险费,如您因故未能按时交付的,自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在宽 限期内,我们仍然承担保险责任。
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 9.2
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有权向我们申请保险金,申请保险金时需提供相 应的证明资料,我们会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退保 ……………………………………………………………………………………………… 13.1
犹豫期过后,您还享有退保的权利,但退保后实际退还的数额可能小于您所交的保险费,请您 慎重考虑��
※ 您应履行的义务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