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富贵永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19 11:32: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金的责 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6.2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 期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若发生错误,则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年
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9、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 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10、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驾驶执照驾驶;(2)驾驶与驾驶执照准驾车 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执照驾驶;(4)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 驾驶执照驾驶;(5)持学习驾驶执照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的情况。 11、无有效行驶证:指没有机动车行驶证或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按时进行或通过安全技术检验。
(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 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 例折算给付各项保险金;
(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应将 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6.3 我们解除权的限制(不可抗辩、禁反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不得依照第6.1条、第6.2条解除本合同:(一)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解除权的;(二)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三)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已经知道您有未如实告知情况,或已知道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
真实的。
7.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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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保险费的交付 您应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交费方式及日期向我们交付续期保险费,我们将签发发票作为交费凭证。
7.2 宽限期 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交付保险费,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 费应交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 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的欠 交保险费12。 宽限期结束之后您仍未交付当期保险费的,本合同的效力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
7.3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订立本合同时,您可以在投保书上选择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如续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仍未交 付的,我们将以宽限期届满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您应付的保险费及利息13,使本合同 继续有效。 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垫交一期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我们将现金价值按日折算垫交期间。 垫交期间不足一日的,本合同的效力自次日零时起中止。
12、欠交保险费:指依本合同约定您(投保人)到期应交付而未交付的保险费。但本合同如有垫交保险 费或保险合同借款的情形,则还应包括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未偿还保险合同借款及利息。 13、利息:指垫交保险费、补交欠交保险费或保险合同借款的利息。其中: (1)垫交保险费的利息按垫交保险费的金额、经过天数及利率,依单利方式计算。各期垫交的保险费及 利息逾一年未交付的,利息将并入垫交保险费中计算。利率由我们每月宣布,按计息当日中国人民银行 月初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六个月期贷款利率与本合同所采用的预定利率加 2%两者,取较大值计算。 (2)本合同效力中止日后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按补交欠交保险费的金额、经过天数及利率,依单利方 式计算。利率以本合同所采用的预定利率计算。 (3)保险合同借款的利息按借款金额、借款期间及利率,依单利方式计算。借款利息逾期未偿还的,则 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计息。利率由我们每月宣布,按计息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月初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六个 月期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