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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金岁阳光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5-09-01 16:52: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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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阳光人寿金岁阳光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类别:分红险

  保险公司:阳光人寿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30天) -55周岁

  缴费方式:月交或年交

  缴费期限:10年、5年或3年

  保障期限:自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产品特色:短期交费,长期受益只需选择交费3年、5年或10年,被保险人即可每年享有基本保险金额15%的生存金,直至满八十周岁,稳定收益年年享有。\n 所交保费,全额返还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满八十周岁,我们将所交的保险费全额返还,安享幸福晚年;如果被保险人在八十周岁之前不幸身故,我们也将返还全额保费,让财富获得传承。\n 额外分红,共享成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我们将保单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不低于70%作为红利回报给您,与您分享阳光的经营成果。

  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5%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累计已交保险费”,指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 “年交保险费”指按当时基本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生存金累积生息若生存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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