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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大东方禧盈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2-02 11:01: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日起停止计息。

  11.3.合同效力的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您可以申请复效。申请复效时,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我们

  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我们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复效时发生 的体检费等相关费用由您自行承担。经我们审核同意,自您补交完所欠保险费及利息、保单 贷款本息和保险费自动垫交本息后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如果您未提出复效申请或复效申请未经过我们审核同意,

  本合同自效力中止二年期限届满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我们将退还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时的现

  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 本合同自效力恢复之日起恢复红利分配,累计生息的红利余额也从本合同效力恢复日开始重 新计息。

  11.4.合同的解除——退保

  11.4.1. 犹豫期 自您签收到本合同次日零时起,我们给予您10天的犹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间浏览本合同。如

  果您确定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向我们申请退保,本合同自我们收到您的退保申请次 日零时起即被撤销,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给您就本合同所收的全部保险费。

  11.4.2. 犹豫期后退保 您在犹豫期之后申请退保时,我们将在收到您的退保申请后三十日内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作

  为退保金,同时我们对本合同应承担的一切保险责任(包含任何红利的分配)自我们收到您 的退保申请次日零时起也宣告终止。

  退保金的计算公式为:

  退保金=您申请退保当日保险单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现金红利累计金额(如果有)-未偿 还的保单贷款本息(如果有)- 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如果有)

  11.4.3. 申请退保 申请退保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如下:

  1.保全业务申请书;

  2.投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保险合同;

  4.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我 们有权要求委托人对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若我们要求该授权委托书须公证的,受 益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11.5.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于下述情况之一出现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 65周岁当年的保单周年日之前永久完全残疾;

  2. 本合同满期后;

  3. 因本合同其它条款所列合同终止情况出现而终止。

  12. 如实告知义务

  12.1.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已经向您明确说明了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在订立

  保险合同时,我们将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提示和说明,并对该条款的 内容向您作出明确说明。 本公司就您与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与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 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与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 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 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仅退还 您已交保险费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保单贷款本息后的余额。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及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会解除合同,发 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2.2.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 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

  12.3.被保险人年龄确定错误处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将按照下列方式 处理:

(1)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如果我们发现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 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限制,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 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并且无论解除前是否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均不承担保险金给付 责任。 但是如果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后,我们发现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 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限制,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