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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呢?

2014-12-02 09:32: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主险合同效力即行终

  止,本公司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见10.17)。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主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

  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3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见 10.18)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

  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4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 80周岁

  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

  3保单红利

  3.1保单红利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投保人有权参与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

  配。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每年

  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金额

  是不保证的。

  待红利分配方案确定后,本公司将向投保人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红利派发通知

  书,告知分红的具体情况。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 现金领取。

  (2)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约定利率(见 10.19)

  储存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领取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3)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

  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不计利息。

  各期保险费交清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

  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

  4.1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顺序,各受

  益人按同一顺序享有受益权;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

  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除另有约定外,满期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见 10.20)发生之

  日起 7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

  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各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见 10.21)导致的

  迟延除外。通知内容包括:事故情况、原因、伤亡情况以及本公司需要了解的

  其他情况。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

  外。

  4.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满期保险金申请 由满期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 (1)保险合同;

  (2)最近一期保险费交费凭证; (3)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法定身份证明(见 10.22); (4)与保险金的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 (1)保险合同;

  (2)最近一期保险费交费凭证;

  (3)受益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

  明书或验尸证明;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经过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全残保险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