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附加守护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2-01 09:56: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人寿附加守护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满期生存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30岁 | 4661.00元 | 10年 |
满期生存金7.4万 身故保险金0元 |
至60周岁 |
30岁 | 4661.00元 | 10年 |
满期生存金7.4万 红利: 身故 |
至60周岁 |
33岁 | 6193.00元 | 1年 |
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红利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金额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附加险合同及附加癌症保险费豁免疾病保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险合同及附加癌症保险费豁免疾病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金额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附加险合同及附加癌症保险费豁免疾病保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05%;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险合同及附加癌症保险费豁免疾病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之和。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您根据本附加险合同、附加癌症保险费豁免疾病保险合同及主险
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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