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人寿附加定期寿险(2005)
2014-08-27 09:09:0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
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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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
丧失受益权。
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 亡证明;(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相关关系证明(如有需要)。
二、全残保险金的申请 全残保险金的申请人为全残保险金受益人。
在申请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相关关系证明(如有需要)。
三、其他 上述相关证明和资料,除保险合同外,我们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留存复印件,原件返
还给申请人或受托人。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允许外,我们将保留进行医学鉴定或核实的权利。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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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您在犹豫期内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 止。我们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将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附加合同即行终止: 一、主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且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全部保险金; 三、您于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四、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五、因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第十七条 释义
全残: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二)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三)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四)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六)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七)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八)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 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失明:包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