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学生平安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10-31 09:28: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监督管理 机构规定的限额为准。
第三部分 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由于通知延误, 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我们对无法认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同时,因此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但 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保险金的申领
若被保险人身故,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 赔:
1.本合同;
2.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尸体检 验报告;
4.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索赔权利人须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7.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 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 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 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暂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 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索赔权利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理赔,监护人除应提供本
条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监护权证明
第十三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索赔权利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四部分 保险费的交纳
第十四条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五部分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权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本合同 终止。
二、 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身份证明。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事项
第十六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
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 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
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
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七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以法定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周岁年龄。您在申请投保 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书上填明,若发生错误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投保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我们可以解除本合 同,并向您退还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超过两年的,我们不 得解除本合同,应依照本条第二、三款办理。
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在审核更 正后,有权要求您依照法律及公司投保规则的规定,补交保险费、参加体检及配合其他业务流 程要求;若补交保险费前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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