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团体一年定期寿险怎么样呢?
2015-05-07 14:41: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
二、
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所确定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
三、
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消息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已领取的
3.5 保险金的给付 一、 合同约定的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
二、
并说明理由。
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
3.6 诉讼时效 申请 知道或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险费的交纳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发生符合本合同约定
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
(二)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 国家卫生行政
险人死亡证明;
(四)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
二、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
三、上述申请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3.
宣告死亡的处理
一、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在申
明文件。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将以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
人身故日。 若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
身故保险金一次性返还给我们。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
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三、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
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给付相应的差额。 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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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为贵单位在投保时一次交清。
被保险人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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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明。
5.2 减少被保险人
们收到贵单位书面通知之时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
终止,并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若贵单位要求减少被保险人的日期
5.3 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位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向贵单位退还本
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
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
.1 增加被保险人
若贵单位因在职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贵单位增加被保险人的申请自我们审核同意并收到保险费后生效,生效日期在批单上
若贵单位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它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自我
在我们收到贵单位书面通知之前,则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贵单位要求减少之日零时起终止。 若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人数或参保比例不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时,我们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贵单
.1 职业、工变更
种或环境 一、若被保险人日起
程度是否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若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我们将重新核定该被保险人自其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的保险
于我们的可保范围,该被保险人的参保资格自其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解除,我们向贵单位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 若经我们重新核定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交费标准发生变更,贵单位应自该被保险人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按照新的交费标准交纳保险费,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维持不变。
.1 解除合同风险
的手续及 一、若贵单位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一)保险合同;
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
书之日起30日内退
请,在贵单位与我们达成一致后,可以对
为了保障贵单位的合法权益,贵单位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
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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