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金丰宝B款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5 10:42:4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注4)。
一、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第十三条释义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诉讼时效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
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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