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如何?
2014-09-04 09:27: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全残时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在申请保险费的豁免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医院11或法定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证明或资料;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费的豁免生效后,我们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被保险人持续全残证明,或到医院或机构接受体检,
检查费由我们承担。如果被保险人不能提供持续全残证明且未能按我们的要求进行体检,以证实其持续全残 的,我们有权停止豁免保险费。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 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 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条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附加合同后可享有 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 和资料的次日零时,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扣除 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 已交的保险费。
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的同时必须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不可分割的“小当家”综合理财计划。
第十一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您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的同时必须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不可分割的“小当家”综合理财计划。
10有效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户口簿的使用仅限于十六周岁以下尚未申领身份证 的未成年人。
11医院: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 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 供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效力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终止:
一、主合同解除、期满、终止或转为减额交清保险; 二、主合同被保险人年满 1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三、本附加合同内约定的其它终止情况。
第十三条 本附加合同的全残定义 全残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一、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七、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八、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 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注:
1.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 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度,并由我们认可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 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器质或功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 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 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 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 永久完全丧失是指自以上情况发生之日起经过 180天的治疗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 显无法恢复之情况,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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