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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海航长安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03 11:18: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光海航长安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新光海航长安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分期交纳保险费的,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交费期间身故,我们另给付相当于未到期保险费的金额,并入“身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全残,我们按本合同 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分期交纳保险费的,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交费期间全残,我们另给付相当于未到期保险费的金 额,并入“全残保险金”。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合同次日零时起10日(即犹豫期)以内您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1.4

  ™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5.2

  ™ 您有退保的权利 …………………………………………………………………………………7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4.1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7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1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特别是黑体字、加粗 字体表示的部分。

  &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 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失踪处理

  3.6 诉讼时效

  4.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保单贷款

  5.3 保险费自动垫交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合同解除 您解除本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如实告知与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年龄错误

  9.2 未还款项

  9.3 合同内容变更

  9.4 联系方式变更

  9.5 争议处理

  9.6 其他

  10.释义

  10.1 保单周年日

  10.2 保单年度

  10.3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10.4 周岁

  10.5 有效身份证件

  10.6 未到期保险费

  10.7 终止日

  10.8 全残

  10.9 医院

  10.10境外

  10.11毒品

  10.12 酒后驾驶

  10.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 驶

  10.14 无有效行驶证

  10.15机动车

  10.16 现金价值

10.17 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