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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附加豁免保费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2 14:22: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君龙附加豁免保费定期寿险怎么样?

  君龙附加豁免保费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等待期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将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的,无等待期。

  身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我们豁免被保险人身故以后的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上的其他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全残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豁免被保险人确认全残以后的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上的其他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君龙附加豁免保费定期寿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君龙附加豁免保费定期寿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1.4

  v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3

  v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C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v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C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君龙附加豁免保费定期寿险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1.3.投保年龄、投保范围

  1.4.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

  2.2.保险期间

  2.3.保险责任

  2.4.责任免除

  3.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3.1.豁免保险费申请

  3.2.失踪处理

  3.3.保险金给付

  3.4.诉讼时效

  4.保险费的支付

  4.1.保险费的支付

  4.2.宽限期

  5.现金价值权益

  5.1.现金价值

  6.合同效力中止及恢复

  6.1.效力中止

  6.2.效力恢复(复效)

  7.合同解除

  7.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 续及风险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效力终止

  8.2.未还款项

  8.3.适用主合同条款

  9.释义

  9.1.保单年度

  9.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9.3.周岁

  9.4.意外伤害

  9.5.毒品

  9.6.酒后驾驶

  9.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 驶

  9.8.无有效行驶证

  9.9.机动车

  9.10.现金价值

  9.11.保险事故

  【附表】:全残项目表

  君龙附加豁免保费定期寿险条款

  (2011年11月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君龙附加豁免保费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u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

  附加在主合同订定。 本附加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 其它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

  单及其它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

  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进行计 算。

  1.3 投保年龄、投

  保范围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18周岁至60周岁。 主合同投保人和主合同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方可投保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被

  保险人与主合同的投保人为同一人。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