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丰盛人生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2 14:08: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平安附加丰盛人生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两者的差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与主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1.您与我们的合同 5.1 现金价值
1.1 合同订立 6.合同效力的恢复
1.2 合同生效 6.1 效力恢复
1.3 投保年龄 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1.4 犹豫期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5 保险期间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我们提供的保障 8.1 年龄错误
2.1 保险金额 8.2 效力终止
2.2 保险责任 8.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2.3 责任免除 9.释义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9.1 周岁
3.1 受益人 9.2 有效身份证件
3.2 保险金申请 9.3 毒品
3.3 保险金的给付 9.4 酒后驾驶
3.4 宣告死亡处理 9.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3.5 诉讼时效 9.6 无有效行驶证
4.如何支付保险费 9.7 机动车
4.1 保险费的支付 9.8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5.现金价值权益
险种简称:附加丰盛 险种代码:932
C 条款目录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
v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v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3
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v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v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8.2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丰.盛.人.生.定.期.寿.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两者的差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
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与主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2.2
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份数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本附
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本附加险合同的份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本附加险合同的份数×1000元人民币=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2.1
v 我们提供的保障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
1.5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
附加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 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 件(见9.2)。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犹豫期
1.4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9.1)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
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