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大地医疗设备还款保证保险怎么样?

2014-12-15 11:16: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大地医疗设备还款保证保险怎么样?

  大地医疗设备还款保证保险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导致投保人不履行按期还款义务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融资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或被撤销;

  (二) 被保险人免除投保人还款责任;

  (三) 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有关融资合同的规定;

  (四)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融资合同及其附件和与融资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及协议(包括设备买卖合同)

  发生任何变更;

  (五)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或雇员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

  (六) 投保人及其代表或雇员与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或雇员之间相互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

  (七)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罢工、暴动及民众骚乱、政府征用没收;

  (八) 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九) 在设备买卖合同下,设备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数量短缺或质量缺陷及瑕疵或其他商业纠纷;

  (十)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十一) 海啸、洪水等不可抗力;

  (十二) 因投保人及其代表或其雇员的原因而使所购设备损毁;

  (十三) 投保人不履行按期还款的义务而造成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及其实现费用;

  (十四) 保险单规定的免赔额(率);

  (十五)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展开全部详细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医疗设备还款保证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是以融资方式购买医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且在整个保险期限内使用该设备的中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提供各种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四条 本条款下述融资合同指为实现设备买卖目的,而由被保险人与设备卖方签订的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卖方将因设备出卖而产生的债权转让给被保险人。为此被保险人向设备卖方支付一定的融资款项,并由设备买方向被保险人清偿因设备买卖所产生的债务。

  保险责任

  第五条 由于投保人未依约支付购买设备所欠任何一期款项,致使被保险人未能如期收回其融资款项,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6个月,投保人仍未履行规定的还款义务,保险人按照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未收回的融资款项。

  第六条 被保险人因发生本保险条款第四条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支付的诉讼费用(不含律师费)及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事故发生时未收回的融资款项的10%为限。

  责任免除

  第七条 因下列原因导致投保人不履行按期还款义务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融资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或被撤销;

  (二) 被保险人免除投保人还款责任;

  (三) 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有关融资合同的规定;

  (四)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融资合同及其附件和与融资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及协议(包括设备买卖合同)发生任何变更;

  (五)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或雇员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

  (六) 投保人及其代表或雇员与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或雇员之间相互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

  (七)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罢工、暴动及民众骚乱、政府征用没收;

  (八) 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九) 在设备买卖合同下,设备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数量短缺或质量缺陷及瑕疵或其他商业纠纷;

  (十)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十一) 海啸、洪水等不可抗力;

  (十二) 因投保人及其代表或其雇员的原因而使所购设备损毁;

  (十三) 投保人不履行按期还款的义务而造成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及其实现费用;

  (十四) 保险单规定的免赔额(率);

  (十五)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赔偿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八条 本合同的赔偿限额为融资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

  第九条 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限

  第十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与融资合同的期限一致。

  保险费

  第十一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保险费。

投保人未按约定及时足额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除本保险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投保人时解除,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本保险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