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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特色 康宁重疾险保险责任

2016-09-30 15:48: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等其他保险法规定的其他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导致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1]

  折叠编辑本段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半年交三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折叠编辑本段重大疾病

  获保障的二十种重大疾病一、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七、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九、双目失明——永久性不可逆

  十、瘫痪——永久完全

  十一、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十二、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十三、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