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附加安享盈终身寿险(万能型)
2015-05-20 11:25: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若在合同保障期间内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缴费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有 | 若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犹豫期: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
投保范围: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保险合同相同。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 项情形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2-7 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天安人寿附加安享盈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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