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创盈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
2014-09-10 08:39: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融创盈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
适用年龄:28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全残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中融创盈终身寿险(分红型)A 款条款
(中融保报[2010]54 号,2010 年 8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u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见 10.1)、保单周月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和保单满期 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当月无对应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0.2)。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 承担保险责任。
v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2投保条件
您和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被保险人条件
凡投保时出生满 28 日至 65 周岁(见 10.3)(含 65 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我 们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条件
凡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 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
2.3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 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 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10.4),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 10.5)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 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5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10.6);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0.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0.8),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见 10.9)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退还保险单 的现金价值(见 10.10)。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 单的现金价值。
w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除另有约定外,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