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大东方团体重大疾病保险(A1)
2014-11-20 09:57: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12.4.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
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scale)结果为 5分或5分以下,且已
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12.4.13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见释义 12.8)性丧失,在 500 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 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 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12.4.14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
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
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度。
12.4.15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
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 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12.4.16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
术。
12.4.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 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 须从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 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2.4.18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
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 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性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 天 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12.4.19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症不在保障范围内。
12.4.20严重III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III 度,且III 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 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12.4.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
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
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12.4.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
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 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12.4.23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个月(声
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12.4.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
少。���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0.5
109/L;
网织红细胞
1%;
血小板绝对值
20 109/L
12.4.25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 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 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12.4.26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特点
是生成自身抗体对抗多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