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祥云如意B款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29 10:49: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附加祥云如意B款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于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 之日起 90 天内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您已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仍然有效。
(2) 被保险人于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后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交纳首次保险费(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天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仍然有效。
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载明于本附加合同“9.重大疾病定义”。
若主合同项下有欠款,则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必须先扣除主合同项下的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然后给付。
泰康附加祥云如意 B 款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附加合同且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 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1.4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8.2
本附加合同对重大疾病进行了明确定义,请您仔细阅读……………………………………9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意……………………………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2宽限期10.6毒品
1.1合同构成5.现金价值权益10.7酒后驾驶
1.2合同成立及生效5.1现金价值10.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3投保年龄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0.9无有效行驶证
1.4犹豫期6.1效力中止10.10机动车
2.我们提供的保障6.2效力恢复10.11遗传性疾病
2.1保险金额7.合同解除10.12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
2.2保险期间7.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染色体异常
2.3保险责任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0.13现金价值
2.4责任免除8.1效力终止10.14专科医生
3.保险金的申请8.2适用主合同条款10.15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3.1受益人9.重大疾病定义10.16永久不可逆
3.2保险事故通知10.释义10.17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