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附加鑫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23 08:25: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构规定的限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分期支付,分期支付保险费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二
十五年、三十年六种选择,投保人可在投保时选择一种并由本公司载明于保险单上。投保人在 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支付余下各期保险费。
第八条 宽限期及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人到期未 支付当期保险费,自接到本公司催告之日的次日起三十日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的次 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前述期间以先届满者为准)。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会承 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投保人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届满前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效 力中止。
第九条 保险合同效力的恢复(简称“复效”)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 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当日二十四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投保人和本公司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本 公司解除合同的,向投保人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7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
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
8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若在被保险���的血液或其他样本
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并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
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10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
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11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
额。
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
第十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 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 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 受益权。
本附加合同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约定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的申请
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本附加合同原件或其他保险凭证;
3. 受益人的身份证件;
4. 最近一期保险费的缴纳凭证;
5. 由医院12 出具的可证明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书和诊断所患重大疾病必需的 检查报告;
6.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7. 若经办人为代理人,则应另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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