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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附加喜盈康重大疾病保险如何?

2014-10-21 12:41: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附加喜盈康重大疾病保险如何?

  太平附加喜盈康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6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住院 重大疾病 住院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同时对本条第三项不承担保险责任,而仍然承担本条第二项保险责任。

  二、重大疾病住院费用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后,被保险人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而需住院接受治疗的,我们对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重大疾病起一年内因治疗该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实际住院费用支出按90%的比例进行给付。

  我们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住院费用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三、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太平附加喜盈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09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

  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重大疾病或身故的保险金额为下表中规定的金额:

  保单年度保险金额(占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不超过1年(以较迟者为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超过1年但不超过2年(以较迟者为准)70%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超过2年(以较迟者为准)100%

  第四条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同时对本条第三项不承担保险责任,而仍然承担本条第二项保险责任。

  二、重大疾病住院费用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后,被保险人因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而需住院接受治疗的,我们对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重大疾病起一年内因治疗该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实际住院费用支出按90%的比例进行给付。

  我们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住院费用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三、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