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附加金尊人生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16 11:56: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 手续及风险 列资料的原件:
(1) 本附加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8.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效力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 主合同效力终止;
(2)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终止情况。
8.2 适用主合同条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款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 年龄性别错误;
(4) 未还款项;
(5) 合同内容变更;
(6) 联系方式变更;
(7) 争议处理;
(8) 保险事故鉴定。
9. 释义
9.1 保单年度 见主合同释义。
9.2 保险费约定交 见主合同释义。 纳日
9.3 有效身份证件 见主合同释义。
9.4 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猝死不属 于意外伤害。
9.5 住院 指被保险人入住医院之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
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其中挂床住院指被保险人非 治疗需要,一次离��医院 12 小时以上,视为自动离开医院,我们仅对离开日及以 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不合理住院指被保险人 未达到入院标准而办理入院手续或已达到出院标准而不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形,入 出院标准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病种质量管理标准》执行。
9.6 同一次住院 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且前次出院与下次入院间隔未超过 30 天的再次住院视为同 一次住院。
9.7 医院 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
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9.8 定点医院 指保险单上载明的医院。
9.9 中国大陆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区,但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
9.10 既往症 指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的疾病或已有的症状。
9.11 感染艾滋病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毒或患艾滋病 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 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 滋病。
9.12 康复治疗 指在康复医院、康复科诊治或接受以促进机体各项功能恢复为目的的医疗方法,
如理疗、按摩、推拿、生物反馈疗法、康复营养、康复护理等。
9.13牙齿治疗指牙齿的保健、洁牙、美白、矫形及种牙、镶牙、补牙、拔牙手术。
9.14醉酒指发生事故时当事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80 毫克。
9.15毒品见主合同释义。
9.16酒后驾驶见主合同释义。
9.17 无合法有效驾 见主合同释义。 驶证驾驶
9.18 无有效行驶证 见主合同释义。
9.19机动车见主合同释义。
9.20潜水指使用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9.21 攀岩 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9.22 探险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
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登山、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 等活动。
9.23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
械的对抗性比赛。
9.24 特技表演 指进行马术、杂技、驯兽等表演。
9.25 现金价值 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
退还的那部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