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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附加真爱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09-30 11:02: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 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若接受外科手术者,还需提供外科手术证明文件;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特定疾病保险金

  的申请

  在申请特定疾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

  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 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若接受外科手术者,还需提供外科手术证明文件;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受益人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时,我们若有疑义,我们可以委托 相关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身体予以鉴定,其鉴定费用由我们负担。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3.3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 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 损失。

  赔偿损失范围和损失计算方法:按我们未及时履行义务当时最近一次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以单利方式计算并支付逾期给 付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

  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 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4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x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 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应与主合同的保险费一起交付,不能单独交付。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保险费约定支付日须与主合同一致。

  4.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 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

  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 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 效力中止。

  4.3 保险费率调整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所用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发生率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

  度,决定保险费率是否调整。本保险的费率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 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后,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支付 续期保险费。

  y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5.2 保险费自动垫交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我

  们将以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

  余额自动垫交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 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借款,借款利率按照保单贷款利率执行。

  值的余额计算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 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效力中

  止。

  z合同效力的恢复

  6.1 效力恢复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

  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