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居安购房贷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28 13:57: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5.1.18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脑损伤180日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5.1.19 严重帕金森病 (最多保障至6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止)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5.1.20 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5.1.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5.1.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5.1.23 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5.1.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5.1.25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5.2 本合同特有的重大疾病种类
5.2.1 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种,病变必须已造成事实上心室功能障碍而出现明显的心功能衰竭(至少达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有相关住院医疗记录显示IV级心功能衰竭状态持续至少180日。该疾病索赔时须要经专科医生做出明确诊断。
继发于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统疾病的心肌病或酒精性心肌病均不属本保障范围。
5.2.2 肌营养不良症
是一组遗传性肌肉病变,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肉萎缩。该疾病诊断需由神经内科主任级医师确诊,并提供肌电图显示有典型肌营养不良症阳性改变的证据及符合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的肌肉活检的病理学报告。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本合同责任免除中的遗传性疾病规定,不适用于本项疾病。
5.2.3 多发性硬化症
指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的时间超过至少6个月以上的神经系统多部位的病变。该病必须经医院的神经科专科医生确诊,并且有一次以上的临床症状发作的记录,而出现有神经系统永久性损害的证据,包括累及视神经、脑干、脊髓,出现有共济失调或感觉障碍。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5.2.4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指在有权从事输血治疗的正规医疗机构因治疗必需而接受输血服务而被输入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血制品。血清出现艾滋病病毒感染必须发生在接受输血后6个月内。
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