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附加铂金樽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7 09:07: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缩写为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
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
病毒;若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8.16 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
列的重大疾病
指被保险人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重大疾病:
(1)被保险人自出生后首次出现该重大疾病之症状体征;
(2)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首次出现该重大疾病之症状体征并被确
诊患该重大疾病;
(3)该重大疾病之症状体征符合本附加合同的定义;
(4)该重大疾病已在本附加合同中列明。
对于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出现的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之症状
体征或所患的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8.17 重大疾病 指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共41种),应当由专科医
生明确诊断。
第1至第24项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
疾病定义,第25至第41项为我们增加的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的疾病定义。
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
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
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
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
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的,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
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
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
三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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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器官移植
术或造血干细
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
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
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
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
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他非开胸的介
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6、终末期肾病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
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
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
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
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
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
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
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0、慢